系學會成員
姓名 | 職位 | 工作職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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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秉翔 | 會長 | 1.會長對外代表本會,對內領導幹部,執行一切會務,並負責召開幹部會議。 2.會長有向會員大會提出活動報告之責任與詳解釋疑義的義務。 3.會長若於任期內,因故不能行使職權,則由副會長暫時代行會長之職權,並得由監察會決議補選辦法,並公告之。 |
林敬庭 | 副會長 | 協助會長推動其各項職務。 |
郭帛紘 | 總務長 | 1. 負責本會會費之收費、管理及運用。 2. 於每學期系員大會提出學期預算;學期末提出決算。 |
柯硯菡 | 美宣組組長 | 1. 負責各項活動佈置及海報宣傳、張貼、撤回及保存。 2. 負責各項活動電繪海報繪製。 3. 負責每月生日板製作。 |
林依柔 | 活動組組長 | 1. 負責安排校內外康樂性活動。 2. 負責各項活動之攝影。 3. 負責聯繫所有活動人員。 4. 負責活動所需要場地及器材之租借。 |
吳彥潔 | 文教組組長 | 1. 負責學術性活動之策劃與執行。 2. 負責舉辦協奏曲比賽、音樂會、大師班。 3. 負責協辦全校性大型比賽:新生盃合唱比賽。 |
蕭楷融 | 服務組組長 | 1. 負責琴房之清潔維護與琴房之管理和維護。 2. 負責於每學期期初安排系員可使用琴點。 |
林耀騰 | 器材組組長 | 1. 負責系學會公物保管及租借。 2. 負責於每學年第一學期安排本系學生可使用之譜櫃及琴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