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目標
本系自95學年度起改制為音樂學系,在課程規劃上學科與術科並重,課程以師資培育、演唱(奏)與創作之兩軌進路。主要為培養音樂教育師資及優秀音樂專業人才,使學生具備音樂教育及音樂演奏各領域之專業才能,以培養音樂藝術家的涵養與情操。本系依據學校教育目標「專業典範、優質卓越、變革創新」及人文學院教育目標「培養術德兼修的知能、陶冶精緻優雅的氣質、發展多元卓越的才華」所訂定之音樂學系教育目標如下:
一、培養學生專業音樂素養。
二、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。
三、培養學生音樂教學能力。
四、培養學生多元專長發展。
五、培養學生音樂創造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