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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資料表

陳秉翔
預設個人照片

系學會成員

會長
1.會長對外代表本會,對內領導幹部,執行一切會務,並負責召開幹部會議。
2.會長有向會員大會提出活動報告之責任與詳解釋疑義的義務。
3.會長若於任期內,因故不能行使職權,則由副會長暫時代行會長之職權,並得由監察會決議補選辦法,並公告之。